2005/09/18

不求甚解的媒體

這年頭不求甚解的人很多。但可悲的是,連傳播媒體也有這樣的情形。以下例舉最近發生的:

  • 今年七夕情人節正好碰到鬼月(哪一年的七夕不在七月?)
  • 「今年中秋節正好碰到滿月」中天記者翁蔚珊。(哪一年的中秋不是滿月?)
  • 「五星飯店推出重達 198 公斤的烤乳豬」(先搞清楚什麼叫乳豬再來報吧。)

另外還有一些生活中常見的,請參考大家來找碴。此外還有兩個我常逛的 blog:「去吧!錯誤特攻隊!」以及「荒謬大觀」。

2005/07/19

聯合報讀者投訴》使用低價票 權益也打折

原稿:http://udn.com/NEWS/TRAVEL/TRA3/2794926.shtml
(原文轉貼如下)

使用低價票 權益也打折
【記者周立芸/台北報導】

低價航空公司近來在台灣攻城略地,票價大減,但消費者若需後續服務,無論找尋接洽窗口、等待回應和服務內容都不能比照傳統航空公司,建議消費者多建立旅行事務常識,在權益的環節上能多一點保障。

從本報讀者搭捷星亞洲航空損壞了行李的交涉過程,可了解捷星亞洲航空在台灣既沒有分公司也沒有代理,消費者若有投訴,僅能透過華航機場地勤或設在馬來西亞的一個訂位組電話轉達訊息,最終能否成功無法保證,所有使用低價機票的消費者都要有心理準備。

就行李遺失或損壞這種服務項目來看,一般航空公司在機場櫃台當場就受理申請,公司行李組應該主動連絡旅客,送到指定皮件場修理,遺失照國際規定一公斤賠約20美元(約台幣640元),這種後續處理正常情況一兩星期內搞定。

前述訂位組其實是位於吉隆坡的訂位中心,台灣消費者撥通台北電話後轉去吉隆坡。讀者姚先生在交涉過程想上捷星網站投訴,發現根本沒留言版。所幸他在機場拿到壞行李時,即找機場行李服務單位填報修單,若當時無此常識,等於無憑無據,求償更無望。

捷星機票上的條款,要求旅客如有行李損失或轉丟了要在7天內向該公司申報,行李被轉丟再送回而有損害要在21天內申報,看來低價航空公司在處理爭議的程序上,嚴待客而寬待己,並未與消費者對等。

服務超爛的捷星航空 / Jetstar Asia, this is what you called

2005/07/12

廉價航空公司,伴隨廉價的服務!

本人於 2005/2/15 搭程捷星亞洲航空 (Jetstar Asia) 自新加坡飛返台北,拿到行李時,發現行李隔板斷裂,隨即就在機場領行李處向服務人員報備,並填妥報修單。機場服務人員表示,因為捷星亞洲在台北沒有設櫃,因此得傳真到相關旅行社,對方後績會再和本人聯絡。

4/13 日,一個多月過去了,本人完全沒有接到任何捷星亞洲相關人員的通知,於是便主動撥電話到機場服務人員當初截明在報修單上的電話 -- 航達旅行社 (02)2552-6130。旅行社相關人員(金小姐)表示沒有收到任何關於本人報修的資料,於是本人便將機場的維修單傳真給對方,對方表示他們會盡快處理。

五月下旬,又一個月過去了,本人還是沒有接到捷星亞洲的通知,於是乎再致電旅達(李小姐),對方表示他們已經傳真給新加坡總部了,可不曉得為什麼對方仍沒有和本人聯絡。

6/16 日,本人再次和航達李小姐聯絡,表示仍舊沒有任何人和本人聯絡,對方表示他們已經聯絡過總部了,並說明總公司會在一星期內和本人聯絡。

6/18 日,本人人在台中,接到捷星亞洲由新加坡打來的電話,表示他們一直沒有收到本人的報修單,所以才會拖到這時候才和本人聯絡,並說明他們會請華航行李組和本人聯絡(因為捷星和華航有簽約代辦地勤與處理行李問題)。稍後,本人即接到華航行李組 (03-383-4678) 人員來電,請本人將受損之行李送至他們指定的皮件行估價,再將估價結果告知華航,華航會代為轉達給捷星。

7/2 日,本人將行李送至英輝皮件行 (02-2738-4647),並於當場和華航行李組人員聯絡,對方表示,由於捷星和華航所簽的合約僅授權華航處理行李遺失,但不負責理賠,於是本人便請他們代為將報價資訊告知捷星。對方也回電表示已經將報價以電報方式傳給捷星。

7/9 日,由於完全沒有接到捷星的聯絡,本人再次和華航行李組聯絡,對方查詢結果,表示資料已在 7/2 日傳出,並答應本人再傳一次,且告知本人捷星訂位組的電話 (02-8176-2288)。本人遂致電捷星訂組位,告知來意,並請他們盡快處理,因為距事發時間至今已快五個月。

7/11 日下午,本人再次致電捷星訂位組,對方表示由於星期六、日,公司沒人上班,所以資料是星期一才傳出去的,所以可能沒辦法那麼快回覆。

7/12 日下午,本人再次致電,表示仍未接到電話,對方則一再重覆他們所能做的就是將本人之案件往上提升,至於總公司要如何處理,他們無法保證。

如此的服務態度,實在令人忿怒難平。懇請貴刊查明後報導,讓廣大消費者知道,廉價的航空公司,其服務竟然也跟著廉價!

2005/03/14

投書的後續報導

站長就樓下報導的原投書人。

樂聲余姓經理的說辭分明是推卸則責的作法。《功夫》一片在耶誕節左右就已經上映了,票房長紅,而這句「這是因「功夫」一下子湧入太多觀眾,出乎戲院預期,才會有來不及散場的事發生」根本就是在唬哢人,分明是廠商想多賺一些錢才把放映時間壓縮。

另外所謂「片尾的演職員字幕因不太有觀眾看」這又是哪來的統計數字?是因為電影院將它卡掉了,所以觀眾才看不到的吧。諸如「玩具總動員」、「BJ 單身日記 I」、「哈利波特 2」等片尾有精彩片段的電影,如果在播放放完畢時就被卡掉的話,那觀眾不就損失了?

「他強調,影片本片絕對沒有減少,清潔工作也一定做」,可是片頭片尾都被截掉了,觀眾的權益還不是照樣損失?樂聲廳那麼大一廳,清潔工作有可能在五分鐘之內做完?根本是在騙人嘛。

除了《功夫》之外,樂聲在播映《驅魔神探》與《鬼來電2》時也故技重施,詳情請看樓下兩篇所做的統計。

2005/03/11

聯合報讀者投訴》戲院搶錢 沒清場就開演

(原稿已被移除,轉貼文下)

讀者投訴》戲院搶錢 沒清場就開演
記者項貽斐/台北報導

不少戲院為了爭取觀眾增加門票收入,場次安排十?分密集,無形中卻影響消費者權益。本報接獲讀者投書指出台北市西門町樂聲戲院場次太密,「功夫」上映時,上一場未清場結束,下一場就已開演,讓觀眾少看了好幾分鐘。

這位讀者直指樂聲戲院有可能剪片或片子調快,樂聲表示,對於場次密集的情形將會改進,不過也強調,不可能剪片或片子調快,由於「功夫」因賣座出奇好,才來不及清場。

讀者投訴時表示,「功夫」片長95分,不過樂聲戲院元旦的場次間隔卻只有100分鐘,因此觀賞當天下午3:40的場次時,竟然發現上一場觀眾還未全部散場,下一場影片就已開始放映。樂聲戲院經理余文程除表歉意,也指出,這是因「功夫」一下子湧入太多觀眾,出乎戲院預期,才會有來不及散場的事發生。

打開台北市電影場次表不難發現,某些本土戲院的場次相較於大型影城,確實密集許多。以最近頗賣座的「鬼來電2」為例,樂聲、東南亞等戲院的場次,等於清場時間只有5分鐘。

對此余文程解釋,因競爭激烈,所以得靠場次密集才能爭取更多觀眾,這是在商言商。不過樂聲戲院的大放映廳有八個出口,散場速度較快,加上非熱門時段觀眾並不多,而片尾的演職員字幕因不太有觀眾看,所以不放,爭取時間,讓場次排得更密。但他強調,影片本片絕對沒有減少,清潔工作也一定做到。

關於戲院電影片尾是否放映,其實各家戲院都不太一樣。由於台灣觀眾不重視片尾演職員名單,正片一結束就起身走人,因此不少戲院業者也樂得不放爭取清潔時間。不過華納威秀、喜滿客京華影城、微風國賓影城等,只要有觀眾在場,絕對放到最後。

2005/01/02

惡性不改的電影院:【樂聲】

2005/01/01 下午,筆者與友人到西門町樂聲戲院樂聲廳觀賞《功夫》,購買的是 3:40pm 的場次,我們 3:30pm 就抵達現場等候入席。一直等到 3:40pm 左右,院方才讓等候的觀眾進入戲院。

等入場後,才發現上一場的客人尚未清場完畢(該廳有八百多個座位),而影片已經準時開播了。待找到座位時,影片已經播放好幾分鐘了。

看完電影出到場外的時間大約是 5:20pm,回家上網查時刻表,才發現原來下一場次的播放時間是 5:20pm,而《功夫》片長 95 分鐘,這意味著院方若沒有剪片或調快電影播放時間的話,那就表示院方只預留五分鐘作為清場與播放廣告的時間。試問,八百多人的影廳,若只坐滿一半,五分鐘能夠清得了場嗎?

大家可以連到以下網址看看其他網友的評論,就會發現原來這不是樂聲戲院第一次「準時」播放電影:

開眼電影戲院討論區

同樣 95 分鐘的《功夫》,在同等級的戲院兩場次之間的間隔為 1 小時 50 分或更多,而樂聲戲院卻為 1 小時 40 分,間中多出來的十分鐘,讓商家可以在積少成多,以及將早場電影時間提早播出的情況下,硬生生在一天內擠出多一場次,只顧自己的荷包而妄顧消自者的權益。

如此惡劣之商家,希望大家可以將之惡行告知普羅大眾。

2005/03/05 更新:

繼《功夫》之後,樂聲戲院還是照樣玩舊把戲

  • 《驅魔神探:康斯坦丁》片長 119 分鐘,場次間隔 120 分鐘
  • 《鬼來電 2》片長 105 分鐘,場次間隔 110 分鐘